玉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主要有:内设机构及职责、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承诺事项、规章制度、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等。具体内容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玉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玉林市门户网站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半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媒体等辅助性方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二)提出申请

本机关通过电子邮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网上投诉信箱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玉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政府办公一区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联系电话:2908881

传真号码:2908882

电子邮箱:ylsfjbgs@163.com

邮政编码:537000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司法局纪检组投诉;也可以向市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公开权利人认为本机关拒绝公开与其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玉林市人民政府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

监督电话:2908239

    址: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政府办公一区12

    编:5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