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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玉林市司法局关于成立玉林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2023-01-06 16:10     来源:玉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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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玉发〔2022〕5号)要求,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法律专业人才优势,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玉林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组成及任期

(一)讲师团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党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部门、玉林师院、市律师协会和各县(市、区)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共76人(见附件)。

(二)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讲师团成员职责 

(一)讲师团成员应按照回应关切、量体裁衣、精准普法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选取若干擅长的法律领域,结合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法律问题,为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指导开展法治培训;

(二)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三)协助编写普法宣传材料、录制普法课程、提供普法宣传素材等工作;

(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和座谈等活动;

(五)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委托的其它事项。

三、具体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要自觉加强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外出讲课的关系,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讲课需求。

(二)讲师团成员授课是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的体现,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讲师团的专业资源,结合实际邀请有关成员到本辖区和本单位举行法治讲座,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普法,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四)讲师团的日常工作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安排。需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的单位,可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或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也可直接联系讲师团成员本人。

(五)讲师团成员应邀参加各类与讲师团职责相关的活动,请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简要情况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以便汇总统计。

联 系 人:陈国琴、李衡霖

联系电话:2908770、2908771

电子邮箱:ylpfb@163.com

附件:玉林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司法局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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