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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又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制定了《2023年玉林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策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图片、视频,请于12月12日前报玉林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人:李衡霖,联系电话:0775-2908770,电子邮箱ylpfb@163.com。
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中共玉林市委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玉林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2023年玉林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又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开展好今年玉林市“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经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研究,并商有关单位部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
五、具体安排
(一)举行玉林市“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12月4日上午9:00-12:00
地点:玉林市文化广场
内容:组织宪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设置现场宣传咨询点,制作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接受群众咨询。
参加人员:市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2)
要求:(1)各有关单位安排一名领导带队,并派2-3名法律知识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宣传咨询点开展宣传和提供咨询等工作。
(2)各有关单位制作展板一块,摆放在文化广场内,自带部门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3)市司法局为各成员单位提供帐篷一顶,桌子两张,凳子4个。
(4)各有关单位制作3米长的横幅一条,写上“×××宪法宣传点”,挂在帐篷上。
(5)参加活动的单位务必在12月1日中午下班前,将参加12月4日文化广场活动的领导和联络员的名单(附件3),以电子版发至邮箱:ylpfb@163.com。
(6)市园林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文化广场免费用电、用地的有关工作。
(7)市公安局及交警部门负责文化广场周边的安全和交通疏导。
(8)各有关单位请在当天9:00前到市司法局摊位签到。
(二)开展“宪法七进”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党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2023年“宪法宣传周”举办七场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各主题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统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协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部门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1)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
(3)举办市政府及组成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4)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复议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2.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1)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通过宪法书画展、宪法演讲比赛、宪法主题板报等方式,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玉林市司法局、教育局,北流市司法局、教育局
3.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
(1)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3)利用“普法+金融”服务工作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防网络金融诈骗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桂林银行玉林分行
4.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各职能部门、市律师协会、市普法讲师团结合实际,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物业管理条例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律师协会
5.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联合各职能部门到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座谈,与企业法务工作者共商法治企业建设,引导产业工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科学预防和有效处置劳资纠纷,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玉林税务局、各开发园区
6.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驻玉各部队市委政法委
7.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三)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新媒体、电子LED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1.玉林日报、玉林晚报在活动期间,开设宪法宣传专栏,解读宪法,对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界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等方面进行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玉林日报社)
2.玉林广播电视台在活动期间,每天在《玉林新闻》前后播出宪法学习宣传节目或宪法动漫宣传片,配合做好相关活动的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玉林广播电视台)
3.在玉林城区各娱乐场所、客运站、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景区、医院等场所门口悬挂宪法宣传标语横幅或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4.利用出租车的车载电子LED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展板、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宪法,营造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广场、机场、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各级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宪法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附件:1.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2.市有关单位名单
3.12月4日集中宣传活动报名表
附件1
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2、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4、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5、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6、恪守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7、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8、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9、尊法学法用法做守法的好公民
10、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玉林
11、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3、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1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6、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17、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18、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19、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0、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1、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22、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23、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附件2
市有关单位名单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市供电局、桂林银行玉林分行
附件3
12月4日集中宣传活动报名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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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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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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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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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发至邮箱:ylp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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