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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司法局关于政协广西玉林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38号提案办理答复函

2021-09-02 17:25     来源:玉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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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丽艳委员:

您好!您和黄舟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法治乡村护航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号:38)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玉林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是大力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我市近年来着力开展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正规化建设,目前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7个、村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94个,为畅通整合各层级各类别法律服务供给通道提供了基本条件。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待来电来访人数9829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313件。

二是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乡村的工作。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配备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服务设备。配备比例达到100%10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已完成配备自助服务终端配备57个镇(街道),完成53%。计划在今年底前乡镇一级完成70%的自助服务终端配备,行政村一级完成10%的自助服务终端配备。

三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全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驻村法律顾问与村(社区)无缝对接,让村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利的法律服务。

四是建立“法律四人组”专班制度。政法委牵头,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干警组成“法律四人组”,按片区包干,覆盖到全市的村(社区),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综治中心工作,提供可行性法律意见,配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作“法律四人组”联系卡,发放到户,根据村(居)民需求,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创新法制宣传模式,提高村民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农村法治教育阵地建设。目前全市每个行政村普遍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学(夜)校、法律阅览室等学法阵地,条件好的村兴建了法治电子屏、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小公园等。

二是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结合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环境整治、教育整顿等中心工作,利用春节、三月三、三下乡、安全生产月、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北流市每年组织“妈妈普法宣传队”利用过年过节等农村群众返乡高峰期,深入各镇、各村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每年平均演出15场次以上;兴业县艺术团体、业余剧团和各民间演艺团体精心编排形式多样法治文艺节目,每年坚持送戏下乡20场以上;玉州区、福绵区、容县、兴业县等都举办“三月三”文艺汇演,深入乡镇村屯,以山歌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送上法治文化盛宴。博白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农民普法教育互动教学模拟课,采用模拟调解现场、农民群众参与、专家现场点评的互动教学模式,提高了农民群众学法的兴趣。法院系统积极开展“庭审三进”活动,把庭审现场搬到村屯中,让群众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由政法委牵头,搭建了“市县镇村”四级微信矩阵,在群总人数达到 220.4万人,通过全市政法宣传矩阵群向全市人民推送政法工作动态和开展法治宣传。市司法局开通了“法律云课堂”直播间,通过直播对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农村党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

(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目前,全市有9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打造“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决定在全市推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十好”“十无”“五有”为标准,从基层组织建设、民主议事规则、经济发展、乡风文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综治平安等方面推动基层社会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2019年,我市在全市推开创建5A幸福村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以政治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行动,接续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效果,打造了一批5A幸福村治理典范,开创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玉林之策,工作经验和成果获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推广,多家中央级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四)大力培养法治人才队伍,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村干部群众中遴选一批爱国爱党、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具备较强的学习知识、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的能力,能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通过培育,使其能担任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基层法治带头人队伍。2020年已实现每个村(社区)培育1名法律明白人,2021年底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育2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至少培育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2018年以来,我市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该制度基于现职的村(居)干部为基础,确保每一个村(居)都配备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市司法局运用网络直播等信息化手段,组织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理论培训,使其具备开展基本的法律援助辅助服务的能力以及乡村法律热点问题的基本解答能力。目前全市1495个村(居)共配备了法律援助联络员1508名,实现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100%全覆盖。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培训。强化和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力量,严把“入口关”, 积极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加入,建立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实现从“情理法”到“法理情”的转变,全市登记在册的人民调解员共11114人。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团队,通过向全社会公开选聘,目前市级已建立起一支由42名调解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其专业涵盖了信访、司法行政、道路交通、劳动人事、医疗等领域,各县(市、区)也按要求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专家库,对乡村矛盾调解工作给予指导帮助。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培训,村(社区)“两委”干部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脱产的法治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不少于12学时。

(五)加强纠纷调解,促进市域治理能力提升

全市人民调解员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发扬恪尽职守、服务为民的精神,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和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地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20211-6, 全市受理人民调解案件 8615件,调解成功8284件,调解成功率96.15%。全市共受理“三大纠纷”案件1268起,化解“三大纠纷”案件1180起,调结化解率93.05%。其中村级调委会调解案件数为5501件,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数为1668件。切实做到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保障了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市在法治乡村建设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自治区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乡村治理的制度还不完善,执法不到位、不严不公仍有发生,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多,公共法律的普惠性不足,法治经费保障缺口大,法治队伍建设需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涉农立法工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工作中,统筹考虑乡村振兴、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注重与国家、地方立法相衔接的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强农、惠农、富农等措施落地落实。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为法治乡村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和资源,建立起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素质提升教育。完善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三是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法律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万家。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加大经费投入,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普法活动。推动玉林市领导同志学法用法联系点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带动各地群众学法用法。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法治培训,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农村法治建设。

四是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四人组”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工作保障,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公益性法律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继续做好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玉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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