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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玉林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号:103)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存在问题的精准指出,对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中肯建议。近年来,玉林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我市农村法治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农村法制法规建设,夯实乡村法治基础
(一)起草制定出台系列规划性文件。出台《法治玉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玉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完成《法治玉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玉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林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的拟稿工作,以上文件都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其作为乡村全面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强力抓手。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市人大编制玉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人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市政府印发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推动我市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人文居住等重要领域开展立法工作。今年来市司法局作为牵头起草单位,组织开展《玉林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玉林市北流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起草修改等立法工作,力求在法治的轨道内推进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大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市司法局印发《玉林市司法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玉林市司法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在我市确定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大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到各县(市、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授(揭)牌仪式和调研。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立法意见建议,为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意见和要求建立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采民情,察民意”的“直通车”作用。
二、加强乡村法律宣传,优化基层法治环境
(一)积极推进社会化大普法格局建设。出台“八五”普法规划,作为今后普法工作的行动指南。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制定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共性指标,推动全市各部门落实普法任务。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时间节点进村入屯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及信访维稳、反电诈、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防养老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以提案所举的乡村地区春节期间喜好燃放烟花爆竹为例,2018年9月5日玉林市政府已出台了《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玉政规〔2018〕4号)规定,近年来市公安局采取“七进”(即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发动、网格管理、巡逻防控、设卡检查、查处违规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四个逐步向好”:全市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存量明显减少;逐步形成“打非”人民战争;重点人员得到有效管控;违规燃放行为基本杜绝。列出“三县五镇”“非炮”问题重灾区强化检查,阻断“非炮”运输通道。
(三)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全市所有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目前全市共选任6176名“法律明白人”,年底将完成每个村(社区)配备5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加强法律明白人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开设“法律云课堂”直播培训5场次,累计培训超过8000多人次。开设“2022年度农村维稳骨干暨调解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维稳骨干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
(四)创新农村普法形式。市司法局支持引导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打造“地方化”特色普法阵地,开展润物无声式普法。北流市按照“一镇一品、一村一园、一组一点”布局,依托村民健身休闲聚集点,打造“健身+法治长廊(专栏)”的“口袋式”普法宣传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延伸至村民家门口。博白县组建“同心普法”团队,打造“南流·普法说”品牌特色普法平台建设,通过原创普法小剧场、直播宣传、案例点评等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法治博白”公众号长期位列广西政法微信影响力(司法行政)前10名。玉州区打造出5座自治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仁东镇鹏垌村、仁厚镇上罗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打造行业性专业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18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4个。
(五)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制定出台《玉林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方案》,构建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镇党委政府主导、党委政法委主抓、村委主创工作格局,着力打造一批“十好”“十无”“五有”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全市共491个村经过初核,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社区、北流市北流镇九代村等9个村(社区)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月,博白县博白镇大良村、容县自良镇龙镇村申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治区已经进行实地考查。预计到2023年底,全市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均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三、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延伸基层法律服务触角
(一)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村(社区)、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的力量,建立“司法所干警包村、村干部包组、村小组调解员包户”的农村矛盾纠纷防控网络,对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坟山、征地拆迁等农村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展开全覆盖、无盲区、无遗留的拉网式、抄底式摸底排查,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就地予以化解,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盯重点、顾大局,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2022年,相继开展了“化解重大涉稳问题专项行动”、“殡葬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清明和春耕生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专项行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专项行动”、“整治老年人诈骗专项行动”等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行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3660次,排查发现纠纷4146件,预防纠纷2533件,受理矛盾纠纷9178起,调解成功8925起,调解成功率为97.24%。其中,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受理纠纷案件8592件,占案件总量的93.62%。在全区矛盾纠纷调处率排名中,我市一、二季度皆排名第一。三是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二)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一是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全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驻村法律顾问与村(社区)无缝对接,让村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利的法律服务。2022年上半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600多起,举办法治讲座220多场,帮助审查合同130多份,提供法律援助380多次。二是大力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印发《玉林市关于推进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全市1504个村(社区)已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100%全覆盖,为畅通整合各层级各类别法律服务供给通道提供了基本条件。三是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乡村的工作。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配备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服务设备,配备比例100%;10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已完成配备自助服务终端配备57个镇(街道),完成53%。计划在今年底前乡镇一级完成70%的自助服务终端配备,行政村一级完成10%的自助服务终端配备。四是创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云模式”,以信息化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我市深度拓展“互联网+”模式的应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把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融入导航平台,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24小时不打烊,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获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实现寻求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2021年12月全区首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玉林召开,该项建设经验获中央政法委、自治区政法委的肯定推广。2022年1月,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第一期平台以微信小程序为使用载体,完成研发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累计登录访问8.2万余人次,其中法律咨询栏目访问量6万余人次,普法宣传栏目访问量2万余人次,拨打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2000余次。五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惠民的职能作用,为困难群众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被家暴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10类人群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持续开展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关爱农村女性儿童、关注农民工讨薪案件进展等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2022年上半年,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案件132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4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74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401人次,办理公证案件2983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098件,办理仲裁案件308件,标的额约2.4亿元。六是持续推进“法律四人组”专班制度。政法委牵头,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干警组成“法律四人组”,按片区包干,覆盖到全市的村(社区),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综治中心工作,提供可行性法律意见,配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作“法律四人组”联系卡,发放到户,根据村(居)民需求,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一)开展联防联治。全市公安机关积极推行派出所“一室两队”建设,社区民警要占派出所警力的40%,社区民警80%工作时间要在社区,争取实现社区民警专职化,努力推动社区民警进社区党委班子,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调动更多资源,共同开展平安社区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中,常态化对辖区重点场所、学校及周边、出租屋等进行大排查、大走访,广泛开展禁毒、反电诈、反邪教等宣传,共同维护辖区平安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开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整治“村霸”“地痞”等农村黑恶势力,助推乡村振兴。截至目前,打掉1个以北流李某晓为首的农村恶势力组织,刑拘犯罪嫌疑人7人,破案3起。同时,强力推进缉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抓获30名“漏网之鱼”涉黑恶逃犯。2022年一季度,我市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97.94%,排名全区第2。
(三)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专项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以公开促公正,着力打造“阳光执法”。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编制出台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免予处罚清单”34项、“免予强制清单”8项。清单实施以来,我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运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共计4153件,免予行政强制措施案件45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2022年全市共有2641名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通过率97.1%。四是加强涉农行政执法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召开化肥产品、肉食市场行政执法协调会,协调两部门在化肥产品、肉食市场行政执法方面达成共识,联合加大化肥产品、肉食市场的执法力度。印发《玉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化肥等农资市场专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化肥等农资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助力农民增产增收,守护群众餐桌安全。
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我市“法治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玉林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持续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渐形成,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如基层法治人才紧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大、基层依法治理力度有待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依托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职能优势,动员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为加快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示范区注入磅礴动力。
玉林市司法局
2022年9月13日
(承办人:梁露 联系电话:27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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