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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林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办理答复函

2018-09-18 09:00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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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实现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号:18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不断改善全市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与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努力营造公正司法、依法办案的律师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核心执业权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明确了律师调查取证的方式及相关机关应给予的保障。

二是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20174月,我市依托市律师协会设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负责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则和制度;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维权委员会受理等工作。中心将维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设立以来共受理维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申请4件,通过中心的协调均保障了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在普法工作中加大对《律师法》的宣传力度,提高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律师法》的知晓率,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律师制度和律师的职能作用,消除对律师职业的片面认识,支持律师依法开展工作,保障律师依法享有的执业权利。

从当前情况看,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保障虽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不少单位仍拒绝配合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或人为增设相关附加条件。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保障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一步,我局将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积极汇报,争取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逐步解决律师在公安、工商、民政、房产、银行等职能部门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玉林市司法局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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