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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峰: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司法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号:180 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着力加强农村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比如,兴业县葵阳镇四新社区法治文化广场、陆川县马坡镇法治文化广场,利用宣传栏、灯柱、雕塑作品、宣传长廊等形式,选用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法律条文、名言警句、以案说法、法律知识谜语等内容,使居民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此外,各基层农村普遍建立了法律宣传栏、法制夜校、法律阅览室等学法阵地,扩宽了农村普法宣传渠道。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推进“四民主、两公开”,引导村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和村务活动。目前,全市所有村的村务、财务公开活动已基本实现规范化、正常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也得到较好的落实,广大基层群众对此非常支持和拥护,其中,全市7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33个村荣获“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农村广播电视网开辟学法专栏,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建立“法在玉林”“法治博白”等微信公众号,对发生在本地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引导村民学法守法。丰富普法宣传方式,结合农民群众特点,广泛通过法治文艺巡演、法治电影巡映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比如,摩托车普法“轻骑队”队逐村宣传、妈妈普法文艺宣传队、老年大学歌舞团普法文艺宣传队巡回演出等各具特色、下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深受基层群众欢迎。
二、加强农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截止
玉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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