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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宁委员:
您在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1号提案《关于加强玉林市社会诚信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涉及我局有关部分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根据在法院工作的亲身经历掌握到执行难的最根本原因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采取规避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等抗拒执行行为,深切体会到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从政府、企业、个人三方面指出失信问题的产生原因,提出一系列建设社会诚信的措施和方法,我局深以为然,并根自身据职能在工作中不断推进社会诚信的建设。
一、将“巩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列入今年法治建设指标中,通过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法院系统立案执行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模范带头,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队伍的作风建设。
三、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开展市级领导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和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诚信守法的自觉性。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单位,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全社会诚信守法。
五、运用新媒体加强诚信法制宣传教育,我局积极利用“法在玉林”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加强诚信事迹的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营造了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治理诚信缺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打持久战、攻坚战,短时间很难取得明显的成效,同时,也需要多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会充分发挥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将法治教育融入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崇尚法治、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玉林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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