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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司法局关于政协广西玉林市第五届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办理答复函
民进玉林市委员会、李雪英委员:
你们在玉林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8号提案《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涉及我局有关部分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推进乡村治理建设。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乡村执法人员队伍素质。
三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的兴趣,提高村民法治意识。
四是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成完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综治维稳工作水平。
五是优化法律援助方式,创新机制,扎实在乡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满足群众需求。
六是加快建设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司法,积极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七是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感谢你们对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继续做好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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