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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2-28 16:00     来源:玉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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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玉林市司法局本级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拟定年度计划,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国家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相应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外交正式译本。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报备事宜。

5.负责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或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9.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0.负责市本级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

11.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3.负责玉林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玉林市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14.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5.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6.负责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等方面工作。

17.完成玉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本所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收容、收治、期满解戒、奖励处罚等工作,制定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实施和考核。

3、根据《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政治、文化、技术“三课”教育以及法纪、出入所教育,制定各项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坚持以“安全稳定”为中心,加强安全警戒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

5、抓好民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警务管理。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6、认真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及时报告预算情况,管理好和做好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主要职责

提供政府法制和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权益和法律公正。政府法制事务服务;各种诉讼代理;调解仲裁代理;非诉讼当事人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文书服务。

(四)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开庭、归档等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司法局(正处级单位)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副处级单位。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正科级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正科级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证处,正科级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纳入玉林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玉林市司法局本级、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反映全部预算单位2022年全部收支情况。

财务上管理113001玉林市司法局(本级)和168002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

(一)玉林市司法局本级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司法局局机关有13个内设科室和政治部(警务部),分别是: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人事警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和机关退休人员有关工作。

3、法治调研督察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4、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负责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科。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社区矫正管理科(玉林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7、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玉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

8、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玉林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9、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11、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法律援助工作。

12、律师工作科。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3、装备财务和科技信息科。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

14、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监督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二)、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为玉林市司法局直属二层机构,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14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管理科、教育科、安全警戒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管理科、财务科、康复科、综合教育教研室、心理矫治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内室科室情况涉密不予公开

(三)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设置。

(四)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设置。

三、此公开预算数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以上表格数据包含玉林市司法局本级、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以下数据包含玉林市司法局本级、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 2022年收入总预算2885.62万元,同比下降243.14万元,同比下降7.77%。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5.62万元,同比下降233.14万元,同比下降7.49%。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00万元,同比下降10.00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二) 2022年支出总预算2885.62万元,同比下降243.14万元,同比下降7.77%。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185.42万元,同比下降309.69万元,同比下降12.41%。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37万元,同比增加33.32万元,同比增长10.15%。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71.94万元,同比增加16.57万元,同比增长10.66%。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医疗保险补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66.89万元,同比增加16.66万元,同比增长11.08%。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885.62万元,同比下降243.14万元,同比下降7.77%。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5.62万元,同比下降233.14万元,同比下降7.49%。其中:经费拨款2875.62万元,同比下降233.14万元,同比下降7.49%。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00万元,同比下降10.00万元,同比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022年部门总预算支出2885.62万元,同比下降243.14万元,同比下降7.77%。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069.62万元 ,占部门支出总预算71.72%,同比下降998.14万元,下降32.53%, 下降主要原因是:1、科目调整,2021年部门总预算中“基本支出”科目包含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2022年启用新的预算一体化系统,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费用调整到“项目支出”科目。所以,2022年基本支出经费下降。

项目支出预算816.00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预算28.28%,同比增加755万元,增长1237.70%, 增长主要原因是:1、科目调整,2021年部门总预算中“基本支出”科目包含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2022年启用新的预算一体化系统,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费用调整到“项目支出”科目。所以,2022年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18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5.73%,同比下降309.69万元,下降12.41%。下降原因主要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52%,同比增加33.32万元,同比增长10.15%。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7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6%,同比增加16.57万元,同比增长10.66%。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医疗保险补助增加。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6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9%,同比增加16.66万元,同比增长11.08%。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69.62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预算71.72%,同比下降998.14万元,下降32.53%。

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如下:

1.“2040601行政运行(司法)”支出1346.08万元;

2.“2040650事业运行(司法)”支出23.34万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59万元;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51万元;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1.26万元;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1.22万元;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0万元;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7.64万元;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39万元;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6.89万元。


项目支出816.00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预算28.28%,同比增加755万元,增长1237.70%。

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如下:

1.“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支出326.00万元;

2.“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28.00万元

3.“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支出335.00万元;

4.“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8.00万元;

5.“2040612法治建设”支出47.00万元;

6.“2040899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72.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875.62万元。同比减少253.14万元,同比下降8.09%。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875.62万元,同比减少253.14万元,同比下降8.09%。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2875.62万元,同比减少253.14万元,同比下降8.09%。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17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5.65%,同比下降319.69万元,下降12.81%。下降原因主要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56%,同比增加33.32万元,同比增长10.15%。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7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8%,同比增加16.57万元,同比增长10.66%。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医疗保险补助增加。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6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1%,同比增加16.66万元,同比增长11.08%。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单位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875.62万元,占支出中预算99.65 %。同比下降233.14万元,下降7.49 %。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206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97%,同比下降978.14万元,下降32.09 %,下降主要原因是:1、科目调整,2021年部门总预算中“基本支出”科目包含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2022年启用新的预算一体化系统,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费用调整到“项目支出”科目。所以,2022年基本支出经费下降。

行政运行(司法)支出预算1346.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03 %,主要为司法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1052.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4.06万元。

事业运行(司法)支出预算23.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主要为玉林市法治研究中心和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19.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6万元。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27.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主要为司法部门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27.5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222.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5%,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11.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7%,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全部为人员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10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9%,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1.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8%,主要为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67.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7%,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1.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6%,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全部为人员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166.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0%,主要为单位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预算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03 %,同比增加745万元,增长1221.31 %。增长主要原因是:1、科目调整,2021年部门总预算中“基本支出”科目包含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2022年启用新的预算一体化系统,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费用调整到“项目支出”科目。所以,2022年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支出预算32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45%,为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开支。主要为本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支出,包括人民调解费、安置帮教费、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等。

普法宣传支出预算2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7%,主要为开展媒体宣传、开展各类普法工作及法治宣传工作、法治作品制作等。

公共法律服务支出预算33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56%,主要用于玉林市司法局本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支出35万元,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转经费、指派法援案件专项经费和玉林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合作业务费、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费、仲裁业务活动费300万元。

社区矫正支出预算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9%,主要为司法局本级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经费等。

法治建设支出预算47.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3%,主要为司法局本级用于政府立法工作、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等专项支出。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预算6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70%,主要为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辅警工资、社保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1.97%,同比下降978.14万元,下降32.09 %。下降主要原因是:1、科目调整,2021年部门总预算中“基本支出”科目包含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2022年启用新的预算一体化系统,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费用调整到“项目支出”科目。所以,2022年基本支出经费下降。其中:

(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3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83.74%,同比增加112.17万元,增长6.91%。 增长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工资津贴福利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2.39万元,津贴补贴448.41万元,奖金32.26万元,绩效工资177.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0万元,住房公积金166.89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8.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14.40 %,同比下降1008.70万元,下降77.18%。下降主要原因是:1、科目调整,2021年部门总预算中“基本支出”科目包含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022年启用新的预算一体化系统,将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费、戒毒人员生活费、仲裁业务费等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调整到“项目支出”科目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办公费23.3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8.02万元,电费15.20万元,邮电费16.95万元,差旅费18.80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会议费3.60万元,培训费17.70万元,公务接待费4.3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27.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11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8.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1.86%,与去年持平。主要包括退休费36.14万元,生活补助2.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3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17.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 17.60万元。“三公”经费中有增减变动的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了3.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有8辆公务用车,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每辆2.20万元的标准配置经费,2021年财政压减没有按标准配置。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9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18.90万元增加3.00万元,同比增长15.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 0人次。 此项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 4.3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 17.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17.60万元,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20.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原因是:我部门有8辆公务用车,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每辆2.20万元的标准配置经费。2021年财政压减没有按标准配置。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司法局公务用车编制数8辆,现实有车辆总数8辆,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一个行政单位(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此项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我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相同,我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4.15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294.30万元,下降20.89%。下降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31.29万元,同比减少351.08万元,下降60.28%。减少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减。政府集中采购预算61.6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6.66%;分散采购预算169.6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3.33%。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231.2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5.4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5.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确保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的开展,有利于玉林市法治文化发展,对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2022年按时完成项目支出进度,社会效益良好,满意度达到98%以上。

1、2022年仲裁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万元。2022年用于聘请仲裁员劳务报酬;聘请编外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仲裁合作业务费;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设施一批;仲裁业务活动费等费用的保障支出。(详细绩效目标见附件)

2、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绩效目标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等支出。(详细绩效目标见附件)

3、 聘用辅警工资项目绩效目标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万元。2022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招聘15名辅助警察,并按时完成项目支出进度(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服装装备、训练培训等),社会效益良好,满意度达到98%以上。(详细绩效目标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和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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